最高法判决:死亡抚恤金不为遗产,遗嘱处分无效

更新时间: 2026-09-18 浏览:5352

在遗嘱中,一些老人常常会将其单位发放的死亡抚恤金指定给某个亲属,认为这是其真实意愿,理应得到执行。然而,关于死亡抚恤金是否属于遗产,以及是否可以根据遗嘱或法律继承的问题,最高法院在一起案例中作出了明确的裁定。

根据《郑某乙诉胡某共有物分割纠纷案》的判决,死亡抚恤金是死者生前单位根据法律规定给予其近亲属的慰问金和生活补助,旨在帮助死者的近亲属渡过生活难关。因此,死亡抚恤金并不属于死者生前的财产,也不在法律上规定的遗产范围内,故此不能根据继承法进行分配。

法院的裁定指出,一次性抚恤金是针对因死者死亡而导致近亲属生活困难的经济补偿,领取这一款项是近亲属的民事权利。由于抚恤金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所定义的遗产,故在郑某甲生前对抚恤金进行分配的遗嘱是无权处分,不具法律效力。因此,抚恤金应被视为死者近亲属的共有财产,郑某乙请求分割抚恤金在法律上是有依据的。 球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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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判决的核心在于,死亡抚恤金是死者去世后由单位发放的,具有慰藉和经济帮助的双重性质,属于死者的近亲属,而非死者本人。因此,即使死者提前立下遗嘱,当中涉及抚恤金的条款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无法约束其他近亲属。

在实际操作中,遗产和抚恤金应当加以区分:如存款和房地产等是个人死前的合法财产,可以自由处置;而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则不属于遗产,受遗嘱约束的权利不存在。在抚恤金的分配上,法院会根据亲属与死者的共同生活程度、照料义务的履行程度以及经济困难状况等多种因素进行合理判定。

周军律师提醒大家,订立遗嘱只能涉及合法的个人遗产,切忌将死亡抚恤金、赔偿金等死后产生的款项纳入其中。如遇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保护权益,避免错失维权机会。 球友会